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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行开展畅通现金支付渠道宣传
为维护人民币国家法定货币地位,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内江兴隆村镇银行积极响应市人行货币金银工作号召,在内江辖内开展畅通现金支付渠道(中国人民银行〔2018〕10号令,以下简称10号令)宣传。
为确保宣传效果,我行分“进乡村”、“走小微”、“访机构”三步走,进行“10号令”宣传。一是以“双基合作”为重点,深入乡村开展现金支付宣传。宣传人员走进威远县东联镇金圣寺村,为当地村民讲解人民币地位与用途,增强百姓对现金支付功能的了解。二是以服务小微为抓手,走进企业商铺进行宣传。宣传人员走进黄桷井批发市场、西林批发市场、大千美食街等商业圈,向药品、食品、日用品、建材、服饰等店铺经营者宣传“10号令”内容,使其了解现金支付的意义,避免排斥现金行为出现。三是以普惠金融为中心,联合职能部门共同关注现金支付。我行工作人员走进隆昌县行政服务中心、资中县交通建设管理局等行政事业单位,与公职人员共同学习“10号令”,从公共服务的角度畅通现金支付渠道,满足百姓的多样化支付需求。
打造安全、高效的人民币流通环境,是传播国家文化、维护国家形象的有效途径。作为办理人民币收付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内江兴隆村镇银行始终践行“服务三农、服务小微、服务地方经济”的服务理念,切实履行人民币管理规章制度,优化现金流通环境,真诚服务甜城百姓。(总行:刘金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