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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起行到我行开展洗钱风险管理调研工作
2018年12月19日,发起行副行长张可人及反洗钱管理部门负责人黄英一行到内江兴隆村镇银行开展《法人金融机构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管理指引(试行)》(以下简称“《指引》”)落实情况实地调研。通过召开座谈会、实地走访等形式,了解我行洗钱风险管理工作现状。
座谈会上,我行反洗钱分管行领导李春来就本行反洗钱工作现状、面临的问题及落实《指引》的工作计划等进行了简要汇报,并就如何切实有效的执行《指引》进行了深入交流。张可人副行长在全面调研后,对我行反洗钱工作取得的进步进行了肯定,并提出三点工作要求: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将洗钱风险管理上升到维护国家安全和保障民生层面。内江作为西南地区毒品运输的通道,禁毒压力较大。兴隆村镇银行作为内江地区的法人金融机构,有责任、有必要充分履行义务主体责任,切实履行反洗钱法律义务。二是提高责任意识,将洗钱风险管理与公司治理相结合。要将反洗钱工作与银行发展结合起来,在保障反洗钱与业务经营合理制约的同时,更多的将反洗钱评估结果融入到信贷业务、资产清收工作中。在将洗钱风险管理纳入全面风险管理体系的同时,降低其他业务风险。三是提高工作效能,强化洗钱风险管理资源配置。一要逐步落实专人专岗要求,实施权责匹配机制,赋予反洗钱管理部门足够权限以便工作开展。二要加强数据系统建设,加强网银、手机银行等业务的后续管理。三要切实落实三道防线,强化业务条线、高级管理层、内部审计的风控责任和职能部门、分支机构的工作职责,推动洗钱风险管理文化建设。
(总行:刘金颖)
座谈会上,我行反洗钱分管行领导李春来就本行反洗钱工作现状、面临的问题及落实《指引》的工作计划等进行了简要汇报,并就如何切实有效的执行《指引》进行了深入交流。张可人副行长在全面调研后,对我行反洗钱工作取得的进步进行了肯定,并提出三点工作要求: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将洗钱风险管理上升到维护国家安全和保障民生层面。内江作为西南地区毒品运输的通道,禁毒压力较大。兴隆村镇银行作为内江地区的法人金融机构,有责任、有必要充分履行义务主体责任,切实履行反洗钱法律义务。二是提高责任意识,将洗钱风险管理与公司治理相结合。要将反洗钱工作与银行发展结合起来,在保障反洗钱与业务经营合理制约的同时,更多的将反洗钱评估结果融入到信贷业务、资产清收工作中。在将洗钱风险管理纳入全面风险管理体系的同时,降低其他业务风险。三是提高工作效能,强化洗钱风险管理资源配置。一要逐步落实专人专岗要求,实施权责匹配机制,赋予反洗钱管理部门足够权限以便工作开展。二要加强数据系统建设,加强网银、手机银行等业务的后续管理。三要切实落实三道防线,强化业务条线、高级管理层、内部审计的风控责任和职能部门、分支机构的工作职责,推动洗钱风险管理文化建设。
(总行:刘金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