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主页 > 新闻中心 > 新闻动态 >
他们为何主动来还款?
年底想回老家发现买不了飞机票、高铁票,在银行的贷款到了还款日发现还贷账户被法院冻结无法成功还款影响其在金融机构的贷款,想取钱办事发现原本有两百万余元的银行卡金额为负的一百多万元……12月12日,三名被执行人体会到了“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五味杂陈,选择到法院协商还款事宜,他们为何主动来还款?
基本情况:某建材厂(合伙企业)于2014年1月在资中支行借款200万元,截至2018年12月共欠贷款本金约175万元,企业已停业,无资产可处置,提供保证担保的某融资担保公司已基本丧失担保能力。内江兴隆村镇银行于2016年11月以该建材厂为被告向法院提起诉讼,判决生效后于2017年3月向资中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人民法院依法通过网络查控的方法冻结、划拨保证人的银行存款收回了部分贷款,后因被执行人暂无财产可供执行,于2017年6月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甜城亮利剑:2018年11月,资中县人民法院召开“甜城利剑”专项执行行动座谈会,会上将内江兴隆村镇银行的10起案件纳入了甜城利剑专项执行行动,该案件即为其中之一。在执行过程中,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该行向资中县人民法院申请追加该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为被执行人,请求法院立即采取强制措施查封、扣押被执行人财产,冻结、划拨被执行人银行存款,扣留、提取被执行人收入。经执行法院审查,该行的申请符合法律关于追加被执行人的相关规定,第一时间给予立案受理,将本案录入网络查控系统,发现合伙人名下银行账户中有余额,执行法院立即通过系统对相关账户进行了冻结。
执行显成效:很快,此前一直避而不见的合伙人便主动联系了执行法院和内江兴隆村镇银行,请求在人民法院的组织下与该行进行协商,希望能取得该行的谅解,并表示愿尽快归还债务。原来,合伙人之一的汤某取钱时发现其原有余额两百万余元的银行账户的余额显示为负一百万余元;而另一合伙人陶某,在银行贷款还款日因其银行卡被法院依法冻结,无法按时偿付利息,将产生逾期还款征信记录并影响其在金融机构的贷款。此时执行法官又电话告知其若不履行归还债务之义务,将成为失信被执行人,届时将无法乘坐飞机、高铁,买不了房、住不了高档酒店,在金融机构贷款、日常消费及生活均将受到很大影响和限制。这时汤某、陶某等合伙人才意识到自己的行为原来会导致如此严重的后果,故主动与执行法官取得联系,来到法院请求与债权人协商还款事宜,在执行法官的组织下于12月12日下午现金归还内江兴隆村镇银行贷款本息290万元。
法院在行动:该建材厂的执行工作仅为资中县人民法院坚决决胜执行难执行工作的一个缩影,截至目前,在内江兴隆村镇银行案件被纳入甜城利剑专项执行行动短短的30日内,有10件案件正在执行,16件限制消费令在发出,280万余元存款在网上司法冻结,4件标的物在网上依法拍卖,300万余元债权得到实现,15名被执行人被列入失信名单。在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对于被执行人动之以情、晓之以法,播撒诚信种子,真情服务群众,执行措施宽严相济,树立司法权威与公信力的同时,执行效果显著。
银行齐攻坚:内江兴隆村镇银行作为申请执行人,始终以主人翁的姿态积极参加到甜城利剑专项执行行动中,与人民法院一道,共同为构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出力,切实维护金融债权,营造向善诚信的金融氛围。(总行:吴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