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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远西街支行装修装饰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内江兴隆村镇银行威远西街支行装修装饰工程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项目业主为内江兴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内江兴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内江兴隆村镇银行威远西街支行装修装饰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内江市威远县
2.2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3计划工期:5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本项目为内江市兴隆村镇银行威远西街支行装修装饰工程,位于内江市威远县严陵镇西街27、29、31号。改造建筑面积为约138平方米,含建筑装饰改造与安装。内江兴隆村镇银行威远西街支行装修装饰工程图所示全部内容(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1)须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
(2)具备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3)近三年(2017年1月1日)以来至少完成1个合同金额不低于60万元的公共建筑装修装饰业绩;
(4)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省外企业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施工、监理企业入川承揽业务省厅基本信息录入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5)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
(6)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有关行政处罚期间。
3.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 10 月 19 日至2020年 10 月 25 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内江兴隆村镇银行综合管理部(四川省内江市市中区滨江东路158号)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下列有效证明文件:介绍信、身份证、营业执照,以上要求提供的证明文件须带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4.3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 11 月 9 日10时00分,地点为内江兴隆村镇银行二楼会议室(四川省内江市市中区滨江东路158号)。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内江兴隆村镇银行网站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内江兴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四川省内江市市中区滨江东路158号
联系人:吴建新
电 话:0832-2181860
1.1本招标项目内江兴隆村镇银行威远西街支行装修装饰工程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项目业主为内江兴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内江兴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内江兴隆村镇银行威远西街支行装修装饰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内江市威远县
2.2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3计划工期:5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本项目为内江市兴隆村镇银行威远西街支行装修装饰工程,位于内江市威远县严陵镇西街27、29、31号。改造建筑面积为约138平方米,含建筑装饰改造与安装。内江兴隆村镇银行威远西街支行装修装饰工程图所示全部内容(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1)须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
(2)具备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3)近三年(2017年1月1日)以来至少完成1个合同金额不低于60万元的公共建筑装修装饰业绩;
(4)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省外企业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施工、监理企业入川承揽业务省厅基本信息录入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5)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
(6)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有关行政处罚期间。
3.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 10 月 19 日至2020年 10 月 25 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内江兴隆村镇银行综合管理部(四川省内江市市中区滨江东路158号)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下列有效证明文件:介绍信、身份证、营业执照,以上要求提供的证明文件须带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4.3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 11 月 9 日10时00分,地点为内江兴隆村镇银行二楼会议室(四川省内江市市中区滨江东路158号)。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内江兴隆村镇银行网站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内江兴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四川省内江市市中区滨江东路158号
联系人:吴建新
电 话:0832-2181860